关于校区清理无主非机动车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阮梦慧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04   浏览次数:11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
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,校区开展无主非机动车集中清理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范围

校区内长期停放的无主非机动车。(主要指停放在校区南苑食堂东侧和北侧停车区,宿舍7-8停车区,以及校区内其他违停区域)

二、认领时间

202496日至912

三、相关要求

1.请各位师生员工在认领时间范围内,将上述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(非机动车棚内)或驶离校区。

2.逾期未认领车辆的,将被视为无主车辆,915日后由学校统一处理。


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委会

20249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