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校内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事宜的通知
发布人:阮梦慧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12   浏览次数:10

校区各单位、部门:

校区非机动车棚和充电桩目前正式投入使用,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,维护良好校园环境,现就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停放要求

1.非机动车应停放在非机动车车棚内或划定的规定停车区域。

2.严禁停放区域:各楼栋室内、疏散楼道、图文中心等楼栋的负一层或其他非指定停放区域。

3.停放时请按秩序摆放整齐,不得堵塞通道,确保他人通行顺畅。

二、充电规范

1.应在非机动车车棚内的专用充电设施上进行充电。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车辆电池带入楼宇内,严禁飞线充电。

2.充电时请使用原装充电器,避免使用劣质充电器或不匹配的充电器;充电完成后,应及时拔掉充电器,以防发生安全事故。

希望各位师生、员工遵守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相关规定,共同营造一个安全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特此通知。


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委会

2024912日